寻乌县自然资源局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2022/10/2 来源:不详

近年来,寻乌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着力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思路、新办法,始终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按照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整合资金加大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力度,配合县委、县政府先后实施了以文峰乡石排、柯树塘和涵水3个片区为核心的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对废弃稀土矿山进行全面治理修复,使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民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一是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对全县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年关闭注销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近期和远期目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年)》,做到全县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一规划和一张蓝图”。

二是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将矿山生态修复分为废弃稀土矿山、持证矿山、露天(关闭矿山)矿山三种类别,按照不同类别合理确定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措施。年以来,寻乌县通过“一矿一策”方案对矿山有针对性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并多部门强化日常督查工作,结合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寻乌县持证矿山完成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面积33公顷(约亩)。66个无主矿山和关闭矿山,涉及采石场、钾长石、瓷土、沙场、粘土等矿种,分为四年逐年治理,现已完成治理面积约亩。

三是多渠道筹集生态修复治理资金。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实施了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政策资金实施了柯树塘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利用市场化机制,结合社会资金(EPC+F)对全县露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四是探索“三同治”治理模式。按照系统修复的思路,探索出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同时治理的“三同治”模式。通过种树、植草、固土、定沙、洁水、净流等生态工程和自然恢复措施,做到源头截污、系统治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打造成了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试点的示范样板,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案例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治理前

治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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