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开启ldquo市县同权rdq
2022/7/12 来源:不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赣州市创新推行“市县同权”改革,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加大对县(市、区)放权赋能力度,下沉一批市级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突破市县地域限制,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推动市县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园、不出县”。
一、能放尽放,推动审批层级“扁平化”
创新放权方式,依法依规综合运用“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三种放权方式,推动实现“市县同权”。●一是直接下放。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实施层级的事项,根据县级发展需求和现有承接能力,将办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等20项事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审批。
●二是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对明确需由市级实施,且审查要点明确、标准化程度高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特种设备适用登记等53项事项,按照审批规则及办理流程,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由县级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权,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报对口市级部门审批。
●三是服务窗口前移。对审批难度大、程序复杂、要求高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45项事项,在县级服务大厅设置“市县同权”受理窗口,由县级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开展形式性审查,推送至市级审批部门办理。通过对审批层级进行扁平化再造,实现“市县同权”“市县同办”,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的需求。
二、重塑流程,实现审批事项“标准化”
●一是精简办事流程环节。对“市县同权”改革中项事项,组织开展对标大湾区事项集中梳理优化提升行动,对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梳理优化,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细化受理条件、办件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编制全市统一的办事指南,实现了“同一事项”在全市“同标准”办理。
●二是明确审批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管责任。对直接下放的事项,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级审批单位对审批结果负责,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县级单位履行实质性审核责任,市级审批单位对审批结果负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对服务窗口前移的事项,市级审批单位对审批结果负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三是完善审管互动机制。我市依托“市县同权”联动审批平台,建立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联动,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
三、闭环管理,市县联动审批“一体化”
●一是设立“市县同权”综合受理窗口。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县同权”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办理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的市级事项,建立工作机制,事项承接单位指派专业审批人员进驻专窗,开展咨询、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等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
●二是建设“市县同权”联动审批平台。依托我市“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建设赣州市“市县同权”联动审批平台,开发全市统一的“受理推送、县级报批、审管信息推送、统计分析”等模块,将“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统一办理,实现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管审批管理。
●三是推动事项市县对应。按照“合法合规、能划尽划、市县对应“的原则,开展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第二批人员事项的划转,划转后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平均项,推动实现市县审批联动审批,建立市县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确保“市县同权”改革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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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西政务服务资讯
编辑
曹菁
编审
韩梅兰
终审
陈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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