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00余万元赣州一失信被执行人被

2022/10/8 来源:不详

7月9日寻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横跨三省将失信被执行人刘某某带回

早期

刘某某在寻乌经营着一间店铺

因经营不善

导致需要通过借款

来维持店铺经营

虽说借到了钱

但后期经营状况却一直未得到改善

年至年期间

先后有19名债权人

将其起诉至寻乌法院

涉案总金额达余万元

刘某某在处理完名下财产后

为躲避债务一度失联

案件一时也陷入了僵局

7月5日

中午

通过与公安部门协调

在其努力下

执行干警收到线索

刘某某出现在海南省海口市

7月5日

下午

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

确定刘某某在海南省海口市

执行干警终于赶到了海口市

7月8日

上午

执行干警在海口市找到刘某某

在找到刘某某后

执行干警又即刻出发

将其拘回寻乌

7月9日

下午

刘某某被依法送进拘留所

司法拘留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院在此正告各位被执行人

生效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履行!

请社会公众在与被执行人交往时

持谨慎态度

规避交易风险

并对被执行人

行踪及财产线索进行举报

来源:寻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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